为贯彻落实省校安委办《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出租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“雷霆行动”的通知》精神,进一步加强学校出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,预防和遏制消防事故发生,保卫处于4月29-30日两天联合相关部门对校内食堂、商铺、校企合作企业、驾驶训练场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,主要对相关场所的消防设施、电气电路、易燃品存放、疏散通道、电瓶车充电、日常管理、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检查。
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,进一步规范了出租出借门店管理,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,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,明确安全职责,不得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条件或相应资质的企业(个人)。强调承租方不得隐瞒生产经营活动,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场所使用性质和功能。学校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,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,扎实开展自查自纠,实行闭环管理,清零销号,坚决消除出租场所消防安全隐患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